答案:
漲知識!共同海損很難懂?這就為您捋一捋
在國際物流中,貨物出現突發事故是常見的事,受天氣臺風影響,集裝箱安全事故隱患都有可能遭受海運貨物出現事故,俗稱共同海損。這種例子比比皆是,如:
?2018年4月MSK浩南輪在新加坡駛往蘇伊士運河途中集裝箱突發大火;
2021年3月EMC長賜輪于蘇伊士運河發生擱淺;
2021年5月NYK DELPHINUS輪在舊金山南部漂流輪機艙起火;
2021年10月ZIM KINGSTON輪在前往溫哥華途中遭遇惡劣天氣,超過100個集裝箱落水;
- 2022年3月EMC長程輪于離開美國巴爾的摩不久后發生擱淺……
在以上的海上運輸事故中,船東無一例外均宣告了共同海損。那么問題來了,究竟什么是共同海損呢?
先來一段相對枯燥的名詞解釋:
共同海損(General Average)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,船舶、貨物和其他財產遭遇共同危險時,為了共同安全,有意且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犧牲、支付的特殊費用,由各受益方按比例分攤的法律制度。
簡言之,就是“為了大家的貨物安全做出犧牲導致的損失,應由大家一起來補償”??吹剿尼屃x中有那么多的關鍵形容詞,我們就能知道,對于共同海損的認定,是十分客觀及嚴苛的,并非單憑哪一方的主觀判斷。下面的手繪圖應該可以幫助大家更直觀的理解其含義。
在船東宣告共同海損之后,出口端的訂艙公司、發貨人以及進口端的收貨人都將會收到來自船東發出通知和文件,大致包括以下幾項,小編為您詳細列出及說明如下:
共同海損事故公告
General Average declaration
理算師標準化指南
Standard instruction
共同海損擔保書
Average guarantee
共同海損分攤承諾書
Average bond
訂艙公司/提單發貨人簽收函
相信大家在接到這個消息時不免眼前一黑,對于貨現在在何處、是否脫困,能夠何時到達充滿深深的擔憂的同時,再看到這么多的專有名詞,著實令人有些頭痛了吧。
針對已投保和未投保的貨物,貨方(通常情況下為收貨人)分別必須向理算師提交的文件是不同的。另外,針對拼箱(LCL Shipment)客戶小編還有如下溫馨提醒:這里,也側面說明了為貨物投保的重要性!已經投保的貨方,接到船東共同海損的宣告后,可以第一時間找到保險公司出面做后續跟進處理。而未投保貨方,只能自己提供書面甚至現金擔保嘍。讀到這兒您可能還會問,貨方為何要提供擔保?如何才能盡快提貨?
由于共同海損的理算流程非常復雜,貨損、船損、救援、維修、利息損失、運費犧牲等等款項林林種種,金額巨大且涉及面廣,動輒需要歷經數月甚至數年的精密計算才能得出各方分攤金額。而客戶的貨物均具有時效性,船東過長時間地留置貨物可能導致種種不良后果。因此,只有貨方提供擔保給海損理算師,做出一起承擔共同海損的承諾,并在理算師做出放貨指示后,船東才得以交付貨物。